成都申请商标找哪家办理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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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商标找哪家办理更合适

发布日期: 2017-06-06   浏览次数:1037   

   好不容易想好商标名字,提交注册。结果提交的商标因被判定近似而被驳回,这可谓是大写的尴尬。那么,成都申请商标找哪家办理更合适,又如何规避商标申请中的风险呢?商标局对商标的近似审查标准到底是什么?下面这些问题,千万不能碰!

  
  一、成都申请商标近似12大问题
  
  商标注册有12个问题,这些问题一旦被触发,就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那么你的商标注册申请,通过的几率瞬间变成了0!
  
  (一)文字商标近似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近似
  
  10.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近似
  
  12.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成都申请商标相同审查标准
  
  除了上述的12大近似问题之外,有一些商标注册还会被判定为商标相同,这样就更不能通过了,商标相同的3大认定标准为:
  
  (一)文字商标相同
  
  所谓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文字相同且构成、排列顺序相同,即使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细微差别的,判定为相同商标。
  
  (二)图形商标相同
  
  所谓图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图形看上去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三)组合商标相同
  
  所谓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整体上看基本无差别,判定为相同商标。
  
  三、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