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商标评审与行政诉讼业务研讨会在北京举办。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围绕商品化权、著作权权属认定、驰名商标保护等22个商标确权授权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沟通交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商评委主任赵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先后致辞。他们对商评委和相关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深化沟通协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参会代表围绕提议畅所欲言,希望各方继续加强合作,不断积累经验,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交流机制,共同提高商标授权确权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诚信的商标注册秩序。
在此次研讨会上,商评委和人民法院的代表分别围绕关于不予注册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复审案件新旧法适用衔接、商品化权、商标共存协议、行政复议案件中异议主体资格、《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法律适用、英文商标与中文标识的对应关系、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使用等22个方面的问题展开热烈深入的探讨,并就一些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对于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各方代表也充分阐释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同意今后在商标评审和司法实践中加强研讨,及时交换意见。
商评委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商标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代表共8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代表们一致认为,研讨会进一步促进了商评委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对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