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类商标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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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商标分类表

发布日期: 2016-08-26   浏览次数:2629   

   45类分类大全(图)

 

商标分类图

 

  
  第十一类商标分类表
  
  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电暖衣服(第九类)。
  
  【方法/流程】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
  
  1102喷焊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
  
  1105制冷、冷藏设备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核能反应设备
  
  【注意事项】
  
  不包括汽灯、油灯、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冷藏车、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盥洗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