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答复: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规定:出口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退(免)税款。